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中专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 年全省新时代“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宣传推介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5〕10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介对象范围
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对象:在平凡岗位上坚持终身学习、成果突出,并带动更多人参与到学习中来,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励志人物以及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重点面向基层员工、社区居民、乡村农民、退役军人,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国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不良行为记录。一般情况下不推介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征集范围: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开展的终身学习项目,其实施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中无不良记录。面向社会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在学习型城市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数字化赋能终身学习、乡村振兴、智慧助老、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项目,已经形成品牌并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往年已获得“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人员和项目不再推介。 二、征集推介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发展战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信念坚定、守正创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响应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大国、教育强国规划纲要、数字化建设、乡村振兴、智慧助老等国家战略。
3.学习事迹感染力强。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勤勉好学,始终保持坚韧不拔的学习意志和乐观向上学习态度。学习事迹真实,学习过程需有可追溯的成长轨迹,其坚韧学习精神能够使公众产生情感共鸣。
4.示范引领作用强。一是自身学习成果显著,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创新相结合,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有所用。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成就,在学习与工作、创业、创新、健康生活等方面成效显著。二是积极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学习,为全民终身学习发挥模范作用。热心服务百姓,带头做实事、好事,群众认可度高,在单位或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1.导向正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有关要求,遵循《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总体部署,在构建泛在可及的终身教育体系,以教育数字化开辟发展新赛道、塑造发展新优势,提升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深入推进全民终身学习过程中成绩突出。
2.特色鲜明。立足地域文化特色与社会发展需求,深挖历史文化底蕴,发挥自身优势,突出特色亮点,强化实践探索,聚合学校、培训机构、文化场馆等各类教育资源,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创建出符合时代要求、富有鲜明特色、深受广大群众欢迎、满足学习者多样化学习需求,特别是数字赋能终身教育、服务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的品牌学习项目。
3.示范带动。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应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军营、学校,通过持续的学习支持和服务,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终身学习。项目名称应明确且具有吸引力,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直接上报,应聚焦项目本身的特色和亮点。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应不少于两年,参与学习人数原则上每年线下不少于1000人次、或线上不少于 3000人次(边远地区酌情降低),确保项目的广泛影响力和群众参与度。
4.持续推进。活动组织有计划,形式多样化,参与方式便捷,学习场所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队伍或志愿者队伍。
三、材料要求
1.“百姓学习之星”相关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件1、附件2)。
(2)个人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要求:jpg格式的文件,单张图片文件不小于5MB,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图中主元素要清晰)。
(3)视频资料(鼓励提交,技术要求:MP4 格式,编码:H.264,分辨率:1280*720P,帧率:25,视频时间4-5分钟。片头10秒,片尾5秒,视频不能带有台标、logo等标识)。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相关材料
(1)《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各一式 2 份,见附件 3、附件 4)。
(2)近年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1500 字左右)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3-5 张,不低于5MB)。
(3)视频资料(鼓励提交,技术要求同上)。
3.“事迹特别感人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特别受百姓喜爱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提交材料
照片电子版3-5张和视频资料(重点介绍坚持读书学习人员的突出事迹、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案例,技术要求同上)。
四、材料提交与评选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及中专部,请于3月10日前将推荐的“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1577957024@qq.com )。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选,最终推荐1名“百姓学习之星”或1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联系人:谢招华;电话:0551-64381667。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宣传部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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